发布日期: 2025/05/13 浏览次数:0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至9月脱硫石膏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范围
招标人现有装机2×600MW燃煤发电机组,厂内产生脱硫石膏,在招标人厂内石膏库交货;厂外灰场脱硫石膏,在招标人灰坝石膏堆场交货,该堆场距招标人厂内距离约6公里。
本次招标以满足招标人在2025年7月至9月期间的石膏处置需求(月处置需求约为4万吨,处置总需求约为12万吨)为前提,因此本项目中标人数量将根据各投标人申报的总销量情况是否满足招标人在上述期间内的处置总需求而定,若综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无法满足招标人在上述期间的处置总需求的,招标人可以根据评分排序继续确定中标候选人。详见《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7月至9月脱硫石膏销售项目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业绩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2025年7月至9月期间与招标人不存在脱硫石膏销售或处置相关业务。
2.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存续的独立经营核算的法人主体,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建筑材料销售或生产资质(如石膏销售、石膏粉等石膏制品生产、水泥生产等)。
3.从事石膏销售的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脱硫石膏或磷石膏销售业绩。
4.从事石膏粉等石膏制品生产或水泥生产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其设备产能情况、环评资料及石膏需求量的书面说明,并作出其自招标人获得的石膏只用于自身生产原料的相关承诺。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7.按招标人制定的报价规则进行报价。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6月2日上午10:00。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6月2日上午10:00。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进厂路1007号,川南发电公司正大门门卫室。
3.投标文件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或快递送达。
4.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接收;通过快递邮寄送达投标文件的,因邮寄导致投标文件密封破损的,招标人有权退回,投标人应在密封表面张贴投标人邮寄地址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否则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置未按要求密封或密封性被破坏的投标文件。
另注:为防止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形式、格式要求产生理解偏差,请各投标人将其投标文件(正本)的每页加盖公章,避免自身因未按要求加盖公章而被废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万波:0830-3628072,18090160400;
范素方:0830-3628078,17380916316;
招标文件须在2025年6月1日17:00前下载附件获取。
附件: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通过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kimledesigns.com/)、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lzcnfd.com.cn/)、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scig.tfygcgfw.com/)官网发布。
2025年7月至9月脱硫石膏销售项目招标文件.doc